天顺股份实控人王普宇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被罚433万元 并没收违法所得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1.5w阅读 2025-04-18 18:55:0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在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公告,王普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在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公告,王普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王普宇为天顺股份(002800)的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

调查显示,王普宇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天顺股份股票,并未如实报告其实际持股情况,导致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此外,王普宇还安排下属违规将其持有的天顺股份股票累计卖出109万股,交易总金额为2828万元,违法所得138万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普宇分别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及处以433万元的罚款,并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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