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久之洋(300516)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中提到,2022年未及时披露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审议之外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459万元,且未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
同时,2023年未及时披露与控股股东的审议之外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059万元,直到2023年年报才予以披露。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指出,相关责任人包括董事长邵哲明、总经理洪普和董事会秘书吴昌仁,均未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进行整改,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久之洋实现收入5.34亿元,归母净利润30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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