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2025年4月16日,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协议II。
根据该协议,出租人将购买承租人自有的租赁资产II,转让价款为4800万元,并将租赁资产II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36个月,预计总租赁款项为5165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本金为48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为365万元。
在过去12个月内,还与承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协议I,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租赁期同样为36个月,预计总租赁款项约为3288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3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为288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由于这两项融资租赁协议在12个月内进行,合并计算后,融资租赁协议II构成了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需遵守相关通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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