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ST美谷(00061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告中指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具体涉及2018年与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的相关协议未及时披露。公司于2024年第三季度与汉江产投签署的解除协议被确认未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11月18日才对外公告。
此外,由于未按照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2018年至2024年半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未来合规经营。
2024年前三季度,ST美谷实现收入7.94亿元,归母净利润-8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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