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1日,西藏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银行(601988)西藏自治区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监管处罚。
依据罚单披露信息,中行西藏分行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被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中国银行西藏分行个人业务部信贷团队主管德吉被认定为违规行为直接责任人,监管当局对其作出警告处分并处以5万元罚款。
这是中国银行在2025年收到的第二笔罚款。
1月2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180万元。
施利英(时任中国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副行长)、张颖静(时任中国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副行长)被警告;王志群(时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财中社立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