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金沃股份(300984)发布公告,2025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该函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行为,具体是未将关联方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公告,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以及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浙江证监局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对信息披露法规的学习,确保今后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前三季度,金沃股份实现收入8.41亿元,归母净利润2136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财中社立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