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因审计年报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1.8w阅读 2025-03-18 17:59:30
3月18日,根据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决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月18日,根据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决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冬冬、蒋玉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联泰环保(603797)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风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立信所关注到联泰环保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关联方资金占用,但未将其他应收款相关认定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

实质性程序存在不足。立信所在进行其他应收款凭证测试程序时,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验证商业合理性;其次立信所在发现管理层未履行必要的审批流程就通过第三方企业将资金划转至关联方、资金回款周期明显异常的情况下,未对同一年度公司其他大额资金往来保持充分职业怀疑,未考虑管理层诚信程度的变化,其设计和实施的审计程序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立信所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相关规定。徐冬冬、蒋玉龙作为联泰环保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立信所、徐冬冬、蒋玉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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