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天业及其相关人员因审计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3738阅读 2025-03-18 16:33:10
3月18日,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公告,公证天业会计师...

3月18日,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公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人员邓明勇、陈秋菊、周缨、张昕、程晓曼、嵇金丹因内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及独立性等方面存在多项问题,收到警示函。此次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是由于该事务所对蓝丰生化(002513)、药石科技(300725)及艾迪药业(688488)的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审计执业不审慎的行为。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调度和考核,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合伙人考核机制未明确体现质量导向,且对高风险客户未设计专门的质量管理程序。独立性方面,多名执业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上市客户的股票,未形成独立性监控报告,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守则。

此外,在蓝丰生化项目的审计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未充分关注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及存货跌价准备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药石科技项目和艾迪药业项目同样存在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和应收账款审计证据等方面的不足。

针对上述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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