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杨楚欣 2.1w阅读 2025-03-16 15:50:45
3月16日,茂业商业(600828)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3月16日,茂业商业(600828)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是由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优依购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的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依据不充分,导致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中提到,公司董事长高宏彪、总经理黄维正、董事会秘书许丽、财务总监黎巧元对此次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2024年前三季度,茂业商业实现收入21.26亿元,归母净利润1.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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