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金融借款纠纷案判决:需偿还1.77亿元本金及相关费用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李旼 2.4w阅读 2025-03-05 19:36:17
3月5日,ST高鸿(000851)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

3月5日,ST高鸿(000851)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最新进展。其中,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判决在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77亿元,并支付548万元相关利息和费用。

该案件由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提起,涉及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他三家公司。判决要求,除上述偿还款项外,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还需支付违约金88.55万元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此外,其他被告公司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96.41万元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

公告指出,该案件的后续影响尚存不确定性,目前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尚无法评估。同时,公司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暂无重大进展。

财务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ST高鸿实现营收15.12亿元,归母净利润为-6291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财中社立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czs@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