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及其相关责任人因违规使用募资收到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唐馨月 2.5w阅读 2025-02-21 18:22:12
2月21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2月21日发布的公告,朗科智能(30...

2月21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2月21日发布的公告,朗科智能(300543)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静、财务总监钟红兵因存在违规行为而收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朗科智能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擅自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由于陈静和钟红兵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警示函措施。公告中还提到,如果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仍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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