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2月13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刘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601628)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刘晖中国人寿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刘晖需在获得任职资格后的两个月内到任,并需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如刘晖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早在2025年1月14日,中国人寿就发布公告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刘晖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职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
此前,中国人寿董事会秘书赵国栋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公司董事会指定刘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4年10月11日,中国人寿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晖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晖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晖,女,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又在清华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1992年至2005年,刘晖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任职。
自2005年起,刘晖加入中国人寿体系,历任多个高管职务。
从2005年至2022年,刘晖先后担任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以及在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等要职。
2023年以来,刘晖的职务频繁变动,职业生涯再上新台阶,她先后出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中国人寿副总裁(2023年7月)、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并于同年12月被任命为中国人寿首席投资官。
2024年1月,她的职务进一步扩展,成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随后在5月被选举为中国人寿执行董事。同年7月,在赵国栋辞任后,刘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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