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2月5日电 天赐材料(002709)发布公告,近日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该案涉及被告人李胜和郑飞龙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李胜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违反保密义务,向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泄露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获取违法所得429万元,郑飞龙则获取116万元。
根据判决,李胜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50万元。此外,李胜需退缴违法所得182万元,郑飞龙需退缴116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胜违法所得人民币24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此案件的判决对公司的利润和未来利润可能产生不确定影响,具体情况将根据案件进展进行后续披露。
2024年前三季度,天赐材料实现收入88.63亿元,归母净利润3.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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