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27日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5年1月27日发布的公告,新密市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郑浩鹏、时任总经理冯炳亚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决定书编号为〔2024〕87号。
经查,发现新密市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存在问题,部分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这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由于郑浩鹏和冯炳亚对这一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警示函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规范运作意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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