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终止股东股份转让协议,控股权无变动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8937阅读 2025-01-16 17:40:04
财中社1月16日电 太和水(605081)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

财中社1月16日电 太和水(605081)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翀的通知,获悉其与明桥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原协议于2024年6月15日签署,上海华翀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7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5.94%)以19.5元/股的价格转让,转让价款合计为1.31亿元。然而,由于客观情况变化,双方于2025年1月15日达成协议解除原协议,终止了股份转让。

本次终止协议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终止股份转让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前三季度,太和水实现收入9500万元,归母净利润-35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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