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老鼠仓”案被通报 涉及资管公司前投资经理和券商前总裁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詹钰叶 4134阅读 2025-01-15 20:52:00
业内人士指出,“老鼠仓”具有隐蔽性、复杂性,部分金融从业者缺乏职业操守,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敢顶风作案,若要杜绝这类现象,需要多方努力。

监管机构最近曝光了两起“老鼠仓”案例,涉及华泰资产管理的前投资经理、湘财证券前任总裁。业内表示,若要彻底遏制“老鼠仓”,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共同努力。

根据辽宁证监局官网披露的罚单,刘建义在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期间,担任华泰资产管理的高级投资经理;并在2021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先后担任资管公司15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经理助理及投资经理。他因职务便利知悉其所管理的产品账户股票投资交易的未公开信息,在任职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本人参与、明示他人参与的趋同交易违法所得各有2077.32万元、395.36万元,趋同成交金额各超20亿元、13亿元,趋同交易均超百股。

罚单还显示,辽宁证监局现已对该案调查、办理终结,并应刘建义要求举行了听证会并听取了相关陈述、申辩。最终,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刘建义没收违法所得2077.32万元;针对明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罚款200万元,针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之外罚款4154.64万元,合计罚款4354.64万元。

鉴于刘建义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并获利的违法行为,趋同交易股票只数较多、趋同成交金额及违法所得金额均较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刘建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在任何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监高职务。

重庆证监局通报了一起券商总裁参与的“老鼠仓”案,在业内较为罕见。公开资料显示,孙永祥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先后担任湘财证券总裁、高级顾问。根据重庆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还明示、暗示他人利用相关信息交易。最终,孙永祥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被处112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842.29万元。此外,鉴于孙永祥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监管部门还宣布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老鼠仓”具有隐蔽性、复杂性,部分金融从业者缺乏职业操守,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敢顶风作案,若要杜绝这类现象,需要多方努力。监管层面看,近年监管部门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加上技术升级的加成,越来越多“老鼠仓”现形;若要进一步遏制“老鼠仓”,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金融机构方面,建议进一步加强内控,及时监控异常大额建仓行为,要及时摸排、上报,从制度上降低出现“老鼠仓”的可能性。同时,金融机构还要增加对从业人员的“老鼠仓”风险防范培训,提高相关人士,特别是“高危”岗位、“低意识”人群的从业道德水平。

关于刘建义老鼠仓及被处罚事件,《财中社》此前已经有所报道,详见:

https://www.caizhongshe.cn/news-7284530098253526776.html

名词解释:老鼠仓

股市中的老鼠仓通常指的是证券交易人员、上市公司高管等内部人员,在知晓公司即将公布重大消息后,利用自己的内部信息优势,在未公开这些消息的情况下,提前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证券交易的公平和诚信原则,还可能严重损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遏制老鼠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各国监管机构都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和打击行动。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老鼠仓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违法者进行了处罚和公开曝光。同时,监管机构还加强了内部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防止内部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詹钰叶为深圳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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