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14日电 根据上交所在2025年1月14日发布的公告,*ST富润(600070)及其时任董事长陈黎伟因未按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受到通报批评。公告指出,浙江富润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方案,计划以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6个月。然而,实际回购金额仅为263.76万元,仅占回购方案下限的13.19%,未能满足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此次纪律处分的原因在于,浙江富润未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实施回购,导致对股东权益和市场预期产生较大影响。陈黎伟作为主要负责人未能尽职尽责,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上交所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ST富润实现收入1.02亿元,归母净利润-1.56亿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newsroom@caizhongshe.cn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财中社立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czs@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