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13日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号,钱江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到处罚。
调查显示,钱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曹某凤频繁沟通,曹某凤知悉内幕信息。2023年8月28日,钱江通过其证券账户累计买入甬金股份10.12万股,交易金额达到211万元。最终,钱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获利4.33万元。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钱江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33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钱江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并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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