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安时任董事长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遭罚3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杨楚欣 1.7w阅读 2025-01-10 15:58:02
财中社1月10日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财中社1月10日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在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公告,张某根,时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事项而受到行政处罚。调查发现,*ST巴安在2020年未能完全兑付2017年发行的公司债券,且在2024年1月未能及时披露收到的法院执行通知书,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张某根在听证会上辩称,延迟披露并非故意,并认为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承担罚款。然而,监管局认为及时信息披露是法定义务,且张某根作为董事长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最终,张某根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需在15日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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